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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泰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学生基础理论学习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主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高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养成学生良好的科研道德,掌握正确的科研方法,特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与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作为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有所侧重:

(一)调查研究、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

(二)综合运用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

(四)实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五)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六)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及英语书面表达的能力。

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原则上在第七学期启动,包括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和下发任务书等,第八学期完成,包括做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不单独停课。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一)教务处为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整体目标;

2.负责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指导工作;

3.对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组织评选“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二)各院(系)为本院(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其主要任务为:

1.成立院(系)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指导小组,教学指导小组成员一般由3~5名专业建设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人数可视各院(系)专业数多少作相应增减);

2.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指导小组成员制定本院(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细则;

3.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指导小组成员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4.按有关规定审核指导教师资格;

5.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设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并组织答辩;

7.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管理;

8.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工作;

9.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保存工作;

10.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选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一)选题原则

选题是关系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教学基本要求能否落实的重要环节。选题应遵循下列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特点,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2.选题能够使学生达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同时也能使少数学生对某些专题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

3.提倡选择结合社会及生产实际的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要逐步提高设计类选题的比例;

4.选题的份量和难度适当,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因材施教,既要使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论文(设计)选题内容,又能使少数学习优秀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5.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对于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总体设计每个成员都要参加,其余部分必须明确规定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使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且课题应具备任务明确,要求具体,难度适当等特点。

(二)选题方式可以有三种形式:指导教师公布课题,学生选题;学生提出课题,相关指导教师认可;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课题。课题确定后须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陈述课题来源、课题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论文(设计)要求及所具备的条件等,经所在专业讨论和专业负责人审定后生效并报教务处备案。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者,需经教学指导小组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毕业论文(设计)所选课题中,如果同一项课题需由2名及2名以上同学完成,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以区别(加副标题),并且在“论文(设计)要求”中加以体现。

(三)近三年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5%。

(四)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

1.课题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偏离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2.课题范围过专、过窄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四、任务书的填写与下达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应由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填写,并于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一周内发给学生。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外,应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列出参考文献目录。

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应参照《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中的内容,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须各自独立完成的工作。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应由本专业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及相当职称或学位以上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担任。

(二)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熟知《泰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

(四)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凡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可以选一些优秀学生提前介入课题。

(五)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应有本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负责掌握进度、要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六)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并帮助学生选择课题,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按任务书的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进行辅导、答疑与指导。指导教师既要采取启发引导和介绍参考资料等方式对学生作实质性的指导,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

(1)协助院(系)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

(2)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

(3)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

(4)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及工作态度等写出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

(5)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6)收齐学生毕业论文 (设计)的全部资料、成果,审查合格后在答辩前交所在答辩组验收。

六、对学生的要求

(一)每个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刻苦钻研精神,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已有成果。如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经调查核实,成绩作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要努力参阅一定的新技术、新信息资料,勇于创新,勇于实践,注意各种能力的锻炼和培养。

(三)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如因不听指导造成的伤害或其他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在做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院(系)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准假,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时,做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符合写作规范,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撰写、打印和装订。

(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对外发表须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

(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者不得毕业。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

(一)文科学生的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理、工科学生论文一般不少于4000字,毕业设计说明书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考虑个别专业个别学科以及个别选题的特殊性,经院(系)同意,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字数的要求可适当增、减。

(二)毕业论文(设计)全套材料分别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表、任务书、中期检查表、答辩记录表以及成绩评定表等过程材料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本。其中: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包括:

1.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2.毕业论文(设计)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

3.毕业论文(设计)目录(若需要时);

4.前言(或引言、绪言);

5.毕业论文正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正文及工程设计图纸等;

6.结论;

7.参考文献;

8.符号说明(若需要时);

9.致谢(若需要时);

10.附录(若需要时);

毕业论文装订归档时,应按顺序将过程材料装订在论文(设计)的后面。

(三)毕业论文(设计)打印格式建议:

1.毕业论文(设计)用计算机打印,纸张一律使用A4纸;

2.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和过程材料用表统一由教务处提供模版样式;

3.打印格式见《泰州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打印格式》;

4.毕业论文(设计)打印完成后,将设计成果(有设计成果要求的专业)、论文电子档及毕业论文纸质文本各交一份留院(系)保存。

八、毕业论文 (设计)的评阅与答辩

(一)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论文评阅教师应对其进行认真评阅和审查,参照评分标准,写出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

(二)各院(系)组成若干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每组由3或5名(必须为单数)指导教师组成,由指定组长(或主席)全面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小组及答辩学生分组名单必须打印备案)。

(三)各院(系)在答辩前应制订出统一的答辩程序和关于答辩场地、人员、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四)答辩前,由院(系)统一收齐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分发给相应答辩小组成员审阅,同时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认真准备,写出答辩提纲,熟悉答辩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内容,提高表达能力。

(五)答辩时,答辩组的教师针对该课题基本内容或关键性问题进行质询。

(六)答辩过程须指定专人记录,答辩结束后,小组成员需在记录上签字,并交院(系)保存备查。

(七)答辩结束时,答辩委员会(小组)按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质量,参考指导教师、论文评阅教师的评语及建议成绩并根据答辩情况,写出答辩评语并评定出最终成绩。

(八)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作为缓答辩处理:

1.论文(设计)质量未达要求,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明确指出“不可以提交答辩”结论者;

2.未完成任务书任务要求者;

3.所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文档未达到规范化要求者;

4.未按时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文档者;

5.学生本人由于特殊原因提出申请,由院(系)答辩委员会审核同意者。

学生原则上只能有一次缓答辩机会,学生缓答辩由所在专业安排,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后进行,由原指导教师指导,其他仍严格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规定执行。

(九)剽窃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者,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作不合格处理并按有关规定重修。

九、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术研究的态度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不应以学生以往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

(二)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级评定。最终成绩的评定应参考指导教师、论文(设计)评阅教师的建议成绩并根据答辩情况由答辩委员会(小组)评定给出。其评价标准为:

1.优秀: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选题新颖、适度,具有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研究方案合理、研究方法得当;论文(设计)内容完整,论证严密且有逻辑性,语句通畅,层次清楚;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完成的实物性能指标达到甚至优于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清楚,表达扼要简明、重点突出,回答问题正确,具有知识深度与广度,且有个人独到见解。对毕业设计成果突出的学生,在上述各条达到较好要求后,亦可评为优秀;

2.良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选题有一定新意;研究方案、研究方法合理;论文(设计)内容比较完整,论证较为严密且有一定逻辑性,语句通畅,层次清楚;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完成的实物性能指标达到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清楚,表达扼要简明、重点突出,回答问题正确;

3.中等: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比较合理;论文(设计)内容比较完整,论证有一定的逻辑性,语句通畅,层次清楚;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完成的实物性能指标达到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4.合格:能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选题适度;研究方案、研究方法较为合理;论文(设计)内容基本完整,论证有一定逻辑性,语句通畅,论述有条理;说明书、图纸基本符合规范,完成的实物性能指标达到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较为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5.不合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内容不够完整,论证缺乏逻辑性,思路不清晰,错误较多;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完成的实物粗糙,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答辩时概念不清楚,原则性错误较多。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十、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和管理

(一)教务处应对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各院(系)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并接受教务处组织的抽查工作。院(系)可通过中期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写出考核评语,作为最终成绩评定的参考,对完成阶段性任务差的学生要给予警示。各院(系)应将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告有关学生和指导教师,以便其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院(系)中期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有无改变课题内容的情况;

2.有无课题工作量过重或不足的情况;

3.课题进展情况;

4.对与科研项目结合的毕业论文(设计),应检查其所做工作能否达到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5.不能如期完成课题时的解决方案与途径;

(三)各院(系)要重视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学生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好学生就业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之间的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就业压力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不利影响和冲击。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必须进行书面总结,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客观准确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同时,组织申报、评选本年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归档工作。

十一、毕业论文公开发表的奖励

学校将对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泰州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毕业论文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奖励500元;

(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奖励1000元;

学生在领取相应奖金时,必须提交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审核,复印件由教务处存档。

十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与奖励

(一)评选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可以推荐参加当年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参评的毕业论文(设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奖励200元;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有利于巩固和扩大知识面,有利于综合能力的培养;

3.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4.主题突出,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语言流畅。

5.重点推荐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评选办法

由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指导小组审议,根据评选要求和学生论文(设计)的真实水平,按照规定向学校推荐。经评选,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授奖。

(三)评选时间及报送材料

各院(系)于每年6月中旬按照要求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规范齐全的文本材料及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等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须提交的文本材料包括:

1.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和推荐排序表各1份。

2.毕业论文(设计)文本1份。

3.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材料1份。

(四)评选结果及奖励办法

1.评选出的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将颁发泰州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学生200元、指导教师400元的奖励。

2.学院将学生获奖情况载入个人档案,获奖的论文汇编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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