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和协调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组织制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2.负责组织申报与建设完成本专业各类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包括特色专业建设点、教学团队、精品课程、优秀教材、示范性双语课程、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等。
3.主持修订本专业培养方案,负责组织编写本专业各类教学环节的教学文件,并对各教学环节的质量进行指导监控。
4.负责本专业的产学研合作、学生实践实习基地建设、学生毕业实习等工作;负责开展与国内外同行的教学和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协办和参加国内外教学和学术交流。
5.完成学院布置的与专业建设有关的其他任务。
活力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