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和《关于做好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88号)精神,现将2015届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具有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的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报送材料
1.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①低保证明(原件)。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信息,由县(区)级(含)以上民政部门开具,并提供原件;低保证明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含)后开具的有效,即2015届毕业生在2014年9月1日(含)后开具的有效。低保证明范本见附件1;②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复印);③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2)。此表一式三份,个人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报人社部门审核一份。
2信息汇总表
各班级根据毕业生申请情况,汇总本班级申请求职补贴的汇总表(附件3)。
四、报送时间及办法
2015届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请以班级为单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档交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赵雨柔,联系电话:18860897726(697726),邮箱:504652146@qq.com.
附件见群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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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7日
活力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