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泰州市市区在籍学生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泰政办发〔2007〕141号)和《市区在籍学生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方案》(泰政办发〔2007〕169号)、《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及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泰人社发[2012]152号)文件精神,按《泰州市市区在籍学生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积极动员我校在籍学生按要求参保,我校从2012年开始已根据人社局要求实行所有参保学生一年一保一缴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象:
所有学生按要求参保,不愿参保的学生统一在班级“学生保险参保告知单”中本人签字确认。在家里参加了新农保的不要参保。
2.费用(根据人社厅意见,从2012年起保险费实行一年一缴):
学生本人60元/年(政府贴250元/年/生)。
3.理赔:
1)、理赔政策详见《泰州市市区在籍学生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暂行)》
2)、理赔程序:详见学工处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参保学生医疗保险出险理赔程序”。
4.《泰州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告知单(不参保承诺签名联)》、《2014年医保参保汇总名单》、保险费用于9月23日交给赵雨柔同学,联系电话:69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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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5日
活力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