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14-2015学年度贫困生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地做好贫困生工作,现就本学年度贫困生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对象:我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
2. 认定标准及程序、要求见学生管理手册上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3. 上报贫困数不超过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0%,务必做到审核认真、准确,要求本人申请、同学互评、适当方式暗访多形式结合。平时生活奢侈浪费者一票否决。
4. 为方便校级、院级复核、审批,请将审核通过的《泰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贫困证明(含低保证、孤儿证、烈士子女证复印件)按学号顺序上交。另外同时提交《省资助系统贫困学生家长信息》和《省资助系统贫困学生》excel表格。Excel表格以班级为单位传到997184969@qq.com。
5.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9月17日,无故逾期者视零申请处理,零申请处理的班级将取消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格。
6.新生班贫困生认定在10月9日——12日进行,新生需要同时提交《泰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录取通知书中已放)的纸质稿和《省资助系统贫困学生家长信息》、《省资助系统贫困学生》excel表格。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624376(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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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活力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