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泰州市市区在籍学生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泰政办发〔2007〕141号)和《市区在籍学生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方案》(泰政办发〔2007〕169号)、《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及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泰人社发[2012]152号)文件精神,按《泰州市市区在籍学生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积极动员我校在籍学生按要求参保,我校从2012年开始已根据人社局要求实行所有参保学生一年一保一缴费。对于2012年以前入学参保学生几年保费一次缴纳的,则逐年补交不足部分的保费以有效续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象:
1)、补交费名单中人员30元/年。退学等原因不能续缴的请在备注里说明,并用红色字体标注。
2)、动员所有新生按要求参保,不愿参保的学生统一在班级“学生保险参保告知单”中本人签字确认、院系存档。(模板见群共享)
2、费用(根据人社厅意见,从2012年起保险费实行一年一缴):
1)、学生本人60元/年(政府贴250元/年/生)。
2)、有低保证的可以免交保费直接参保(需提供有效低保证复印件一份,并注明班级、学生姓名。)
3、理赔:
1)、理赔政策详见《泰州市市区在籍学生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暂行)》
2)、理赔程序:详见学工处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参保学生医疗保险出险理赔程序”。
泰州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告知单(政策宣讲联).doc
泰州学院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
活力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