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决定表彰一批校级 “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范围:我院全日制在籍在读班集体。
总额度:5个。
二、评选表彰标准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评选推荐工作应在院系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负责。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处。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班级请于 6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推荐的 “先进班集体”名单报学工办(申请表、支撑材料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电子文本发至:997184969@qq.com)。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活力经管